分公司注销员工赔偿问题(分公司注销后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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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了员工要求回总公司总公司没有工作岗位怎么办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分公司倒闭,员工分流,如果不愿意,可以要求补偿,但是否有补偿,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工作岗位或降低工资等违法行为,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总公司撤销分公司分公司不配合,可以去工商局说明情况,直接撤销该分公司。但有一点需注意:因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他们以公司名义做出的经营后果你们公司都需负责。

正确的做法:注销分公司,总公司变更。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总公司一注销,分公司也就失去依托了,也就不存在了。

分公司注销员工劳动合同关系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公司注销员工合同没到期的,劳动合同终止。

主流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主体消失后,分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应该终止,但也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不成时可以采取停工停产方式,等到分公司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时再终止合同。

在法律上,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其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均应当得到总公司授权,其法律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是独立于母公司而存在的独立法人,可以自主签署合同并独立承担相应责任。

转移过程中,需要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包括工资、福利、保险、劳动合同等方面的处理。转移后,接收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重新培训和安排工作,确保员工能够快速适应新环境。

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的规定,你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如果是用工单位注销,你将被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按规定处理,没有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务派遣公司注销,则将根据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公司注销后,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相应的合同可以做如下处理:,1.注销公司没有通知的,可以直接起诉公司的原股东、出资人,要求承担合同责任。,2.注销公司已经通知注销申报债权的,按公司法规定的注销流程处理。

子公司亏损注销,员工转到另一子公司,员工怎么处理?

1、必须给予经济补偿金,这种劳动合同的解除属于“情势变更”,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即便劳动者同意转为劳务派遣,也应当有经济补偿,因为这是原来公司的解除行为+新劳务公司的订立行为,不应该混在一起。

2、因此,A公司在申请注销时应依法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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